家电维修“上门费”收取之前需告知

http://leshan.jiaju.sina.com.cn  2013年04月25日10:15  信息时报

摘要:【新浪乐山家居】近日,家住白云区的消费者廖先生投诉称,家里的彩电在厂家上门维修之后,除了维修费用外,还被要求另外支付30元上门费,他对厂家收“上门费”的行为是否合法、合理提出质疑。

 

    近日,家住白云区的消费者廖先生投诉称,家里的彩电在厂家上门维修之后,除了维修费用外,还被要求另外支付30元上门费,他对厂家收“上门费”的行为是否合法、合理提出质疑。

    记者采访相关企业负责人以及浏览各品牌官方网站发现,目前各家电厂商对是否收取维修“上门费”并没有统一做法,即使要求收取的企业之间,收费标准和金额也各不相同。比如TCL、海信科龙等企业就不收上门费,而海尔、创维、LG、三星等企业则要求收取,其中LG规定是上门维修30公里内免费,30公里以上收取超30公里部分的长途上门费;三星则要求上门费距离往返在60公里以内的收30元,按距离远近最高可收取高达500元的上门费。

    企业收“上门费”是否合法?对此,中国家用电器服务维修协会相关发言人郭赤兵表示,按照国家“三包法”和家电维修“明码标价”相关服务规范的规定,企业维修收费主要包含四项:上门费、检测费、维修费以及材料(零配件)费,每项收费必须单独列出、明码标价,并且应事先告知消费者,“我们鼓励厂家不收上门费,但他们的收费行为是被允许的”。此外,为了更好地规范售后服务行为,按规定厂家对每一项服务收费必须明码标价,并向相关部门备案,“所以,消费者几乎没有还价空间,而服务人员也不可能随口报价、议价”。

    郭赤兵还特别提醒,家电坏掉之后,最好通过官网和售后服务电话找回原品牌、厂家进行维修,如为图省事而找街边没有行业资质的家电维修小档口,遭遇价格欺诈的可能性将非常大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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